遭中国科企指控侵权 亚马逊失「AWS」商标

2021-01-08 13:15

AWS表示不认同法院一审判决,并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AWS表示不认同法院一审判决,并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美国网络零售巨头亚马逊(Amazon),于2002年开始以「AWS」(Amazon Web Services)品牌开启云端运算服务,并于2014年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惟在2018年,北京一间2003年才成立的科技公司「炎黄盈动」控告亚马逊商标侵权。北京法院近日判处亚马逊败诉,不但失去「AWS」商标的内地使用权,同时需要向「炎黄盈动」公司赔偿逾76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对一审判决表示不认同,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据商标查询网站显示,亚马逊和「炎黄盈动」都有申请注册「AWS」商标。「炎黄盈动」公司早于2004年申请注册「AWS」商标,2008年获准准注册并持续使用,内容包括广告宣传、技术研究、电脑程式等。亚马逊则是直到2012年才申请注册带有微笑标识的「AWS」商标。

「炎黄盈动」18年起诉亚马逊及其中国合作夥伴侵犯商标,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亿元人民币。北京市高级法院上周三(30日)公布判决书,指亚马逊所使用的「AWS」商标,容易导致公众对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因此要求亚马逊不得再使用近似商标,还需要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声明説明自己侵权,以消除对「炎黄盈动」公司商标的影响。

对于有关判决,Amazon Web Services (AWS) 回应指,该公司创造云端服务,早在其他公司推出类似服务之前,便以AWS的名称使其云端服务于全球广为人知。亚马逊是首间公司在中国使用AWS标志推广云端服务,并已持续多年。该公司不认同法院的一审判决,并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建立时间 22:23(7/1/2021)
更新时间 13:15(8/1/2021)

亚马逊失去「AWS」商标。亚马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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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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