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专生助女子脱身阻差办公 官斥毫无悔意判囚3月

2021-01-06 15:19

当日将军澳港铁站A出口遭人破坏。资料图片
当日将军澳港铁站A出口遭人破坏。资料图片

20岁女大专生前年在将军澳站阻碍防暴警拘捕1名黑衣女子,被控阻差办公罪,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莫子聪今午在观塘裁判法院直言被告「毫无悔意可言」,判处被告监禁3个月。辩方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批,被告准以现金10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并居于报称住址,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

辩方判刑前再呈上被告雇主的信件,指被告服刑完毕后将获雇主继续聘用,在报告不建议社会服务令下,希望法庭判处较短期监禁。

莫官指案情相当严重,案发时警员有必要截停涉案女子以调查是否有关将军澳站黑衣人群聚集和刑事毁坏,被告当时阻差行为为助女子脱身,虽为时仅5至6秒,惟警员及时反应才能阻止,论被告行为其目的重于时间。莫官引述报告内容直言「睇唔到被告人有反思、悔意,更遑论决心改过」,即使报告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亦不会接纳,遂判处被告监禁3个月。

辩方申请保释等候上诉,指馀下仅约5星期刑期将不足以处理上诉申请,若还押届时已服毕刑期,又交代上诉理据指裁决和判刑时,犯案时间并未给予比重,而控方证人供词与辩方呈堂片段所见有出入。莫官指虽上诉理据不强,惟考虑到馀下刑期不长,故批准辩方申请。莫官最后因应近日弃保潜逃风气渐强,遂设下更严苛担保条件。

被告刘诗敏被控于前年11月14日,在将军澳港铁站A出口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防暴警员张德俊。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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