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3男女涉黄大仙非法集结管武 证人不认同对现场观察不足

2020-12-22 13:52

证人警员林泰金。刘安琪摄
证人警员林泰金。刘安琪摄

去年8月24日观塘区游行后,多区发生警民冲突,其中3名男女涉当日在黄大仙区非法集结,分被控非法集结罪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于观塘法院开审。

督察林泰金作供称,当晚9时许,他奉命到达黄大仙龙翔道处理非法集结。他与队员到达近豪苑位置停下,现场交通严重阻塞,不少巴士停在马路,约有将近100个黑衣人聚集叫嚣,更有人用雷射笔照向警方。林用扩音器向示威者发出警告,要求在场人士离开,并面向乐富方向,即示威者人群的对面设立防线。期间有警员向前推进,林基于安全考虑,为免同僚落单,遂紧随向前推进,有示威者随即向后逃跑。之后,林上前协助警长1344在制服一名黑衣人,成功制服后将该黑衣人交回警长1344处理。

辩方在盘问林时指,林当日对现场情况的观察不足。惟林不同意,反驳称这要建基于观察的目的为何,而他当日的目的为判断现场是否有非法集结,之后便立即与其他警员设立防线,故对现场路障大小及与自己的距离均没留意。

4名被告分别为21岁侍应柯俊玮、21岁学生陈可儿及19岁学生梅哲朗,同面对一项非法集结罪,控罪指3人于去年8月24日,在黄大仙豪苑第二座与黄大仙庙对开一段龙翔道东行线,与其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另梅再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指他同日同地携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案件下午续。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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