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申上诉推翻定罪 上诉庭需时考虑择日颁书面判词

2020-12-10 17:03

冯永业服刑完毕今到高院申上诉推翻定罪。
冯永业服刑完毕今到高院申上诉推翻定罪。

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于2004年负责航空事务期间,涉嫌收取与冯发生婚外情的赌王何鸿燊三太胞妹,时任港联航空 (HK Express)及港联直升机 (Heli Express)的董事及股东陈婉玉51万款项,以支付西半山罗便臣道雍景台豪宅单位的临时订金。冯永业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去年9月被判囚9个月,冯服刑完毕后今到高等法院申请上诉以推翻定罪。上诉庭需时考虑双方陈词及研究相关文件,将择日颁布书面判词。

代表申请人冯永业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指,本案在完成结案陈词后,终审法院才颁布曾荫权上诉得直,获撤销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判词。谢指该判词彻底改变罪行的法律原则,又指控方有责任提供一个交替性非贿赂的不妥基础,由于控方当时没有提供此交替基础,让辩方没有机会就此抗辩。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即指:「我唔同意有新嘅法律原则,接受贿款之后无披露利益冲突,又无回避有关港联嘅公务,必定系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前啲案全部有依个议题出现㗎啦」。

杨官指出冯当时的唯一答辩理由是冯不知道陈婉玉是港联的董事及股东,而原审法官裁定冯无可能不知道陈的身份,「件案件就系咁简单」。杨官认为本案与曾荫权案的案情完全不同,「两单唔可以比较㗎喎」,曾荫权案的判词「有无出,我觉得无重要性」。杨官说:「女朋友同老婆俾钱佢无咩唔妥,唔好话51万,5000万都无唔妥,但加埋其他野就唔妥」,又指出冯当时身为负责处理航空事务的主要官员,其决定对航空公司的影响巨大,「任何一个合理嘅人都谂到系唔岩啦」。

谢续称冯当时不知道陈是有关公司的董事或股东,只知道陈是「做会计」,「边间公司都无讲,唔知全名,又无交换卡片」。彭宝琴法官提出,陈的公司与冯的公职性质有紧密关连,「就算(陈婉玉)唔系董事或者股东,系会计都好,佢提供51万的利益,咩角度去睇都响警号啦」,谢则解释指此并非控方基础。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10
更新时间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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