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加籍男生毁何君尧办事处判感化 控方覆核刑期获批
2020-12-08 16:57
去年元朗「721事件」翌日,示威者因不满议员何君尧疑与白衣人有关,破坏何位于荃湾荃丰中心的办事处,涉案的加拿大籍男学生早前承认1项刑事毁坏控罪,被判处12个月感化令。控方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指感化令著重被告更生,忽略了阻吓和惩罚元素,提出覆核刑期申请获批。辩方反驳指被告本身罹患过度活跃症,加上受少见的「721袭击事件」触发而犯案,重犯机会低。
裁判官温绍明提醒控方「嗰阵时唔可以用而家嘅目光睇,唔系几同意(当时)所有游行示威活动都演变成暴力事件」,遂押后判刑至12月22日,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居于报称住址。
控方庭上申请覆核刑期前,先播放案发当日现场片段显示被告涉案行为,作申请基础。片段混乱情况中,在未能看见被告容貌下,控方藉鞋袜辨认出被告戴口罩和手套,为首名示威者持金属座偕其他示威人士敲打办事处玻璃门至脱落为止。控方指涉案罪行严重,被告直接损坏玻璃门,行为鼓励他人仿效。控方又认为因为发生了具争议性的「721事件」后,大众为表达看法,相当有可能受鼓动而犯案。控方再指出被告向感化官坦言曾参与15次和平示威,故能合理预期示威活动会演变成暴力事件。
温官此时提醒控方案发于2019年7月,「嗰阵时唔可以用而家嘅目光睇,唔系几同意(当时)所有游行示威活动都演变成暴力事件」,明言「721系转捩点」,前后「程度几大分别」,惟亦同意其时已经有大型社会活动演变成暴力事件。控方又指被告当时戴口罩和手套,显示预计会有冲突并有预谋保护自己,走到前线犯案亦必然知道自己行为犯法。控方补充判处感化令侧重被告更生,忽略了惩罚和阻吓元素,故引用案例建议更生中心、教导所等拘留式刑罚。
辩方反驳控方指被告罹患过度活跃症,未可用药情况下治疗较缓慢,而当时年仅18岁,较容易受病况影响,以致在群情激昂的案发现场比正常人更难控制情绪。再考虑到案发前一晚,被告在媒体上不停受「721事件」多小时袭击触发犯案,同类事件并非每日发生,故被告重犯机会低。辩方最后指被告判刑后一直遵从感化令,被告受开导下将更明白尊重法律的重要,故希望法庭维持原判。温官考虑双方陈词后,打算索取被告社会服务令报告,控方随即主动发言指被告曾于今年9月6日于旺角涉嫌参与非法集结被捕,希望温官自行解读事件再作量刑。温官回应指「拘捕就系拘捕,好多时拘捕完之后冇告」,续索取报告并押后判刑。
19岁加拿大籍男学生朱沛恒承认于去年7月22日,在荃丰中心损坏属于何君尧办公室的玻璃墙。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 15:47
更新时间 16:57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