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长冷血声言曾3次撞狗 九巴澄清执勤时没涉撞动物事故

2020-12-08 11:25

车长声言3次撞狗引起关注。资料图片及香港动物报FB
车长声言3次撞狗引起关注。资料图片及香港动物报FB

马路如虎口,不时有车辆撞倒猫狗的意外发生。近日一名九巴车长公然在网上发表冷血言论,声言马路上遇见猫狗「我一定撞」,又指最少撞过3次,「撞完只狗走咗去,1823都唔洗打」,引起关注。

「香港动物报」在Facebook专页表示,该巴士司机,日前于「香港铁骑馆(吹水区)」留言时谈及撞倒猫狗事宜,有关留言被人截图公开,他在留言中指「人就唔会撞,但猫狗我一定撞,亦最少撞过三次,撞完只狗走咗去,1823都唔洗打。」他又扬言,人类是最高,动物必须在人类之下,「我唔会虐待动物,但佢哋绝对无可能享受到同人类同等既权利。」

专页指九巴证实涉事人为九巴车长,但指经调查后该车长没在九巴执勤时涉及任何撞倒动物事故,并强调九巴绝不容忍任何虐待动物事件发生,已提醒该车长注意个人言行举止。

九巴强调,公司尊重生命及动物权益,绝不容忍任何虐待动物的事件发生。九巴又表示,一向有相关的训练及内部指引,提醒车长如何避免发生意外。如不幸遇上涉及动物的意外,车长应即时与公司或警方联络,寻求协助。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如车辆发生意外导致动物受到损害,该司机必须停车,向警方提供有关详情,或在不迟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前往最近的警署报告该意外。任何人违反规定,即属犯罪,可处罚款及监禁。惟法例所指的动物只包括马、牛、驴、骡、绵羊、猪或山羊。

香港动物报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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