镭射笔照警藏喷漆等罪成 大专生判囚8个月
2020-12-04 17:40
20岁男大专生去年8月用镭射笔照射警员,被捕后再被揭管有喷漆和没有身份证。他承认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罪,另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被裁定罪名成立。王诗丽裁判官今于西九龙法院判刑时指,被告虽事后向感化官承认控罪,惟是在被定罪后,迟来的悔意未能让他获得三分一的刑期扣减,判被告囚8个月,罚款500港元。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胡韦延的背景报告正面,与家人关系良好,无不良的尝好。而劳教中心指出不会接纳被告,亦称被告在会面时态度良好,有悔意,期间曾承认管有攻击性武器,且全盘托出当日的犯案经过,故希望法庭能基于其迟来的悔意,希望法庭能轻判,让被告能尽早出来完成学业。
王官判刑时指,镭射笔有极高的危险性及杀伤力,有机会致盲,案情严重。就首项管有攻击性武器,判被告监禁8个月。另第二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因无迹象显示被告有使用该喷漆,判囚3个月。最后一项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罪则罚款500港元。由首两项控罪源于同一事情背景,刑期同期执行,共监禁8个月。
法庭记者:刘安琪
建立时间17:20
更新时间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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