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入职聚会醉酒 遭仅认识两天男同事强奸

2020-11-29 14:29

法庭判处男子强奸罪成。配图与本文无关
法庭判处男子强奸罪成。配图与本文无关

深圳一名女子在新员工入职聚会醉酒,遭仅认识两天的男同事强奸,一审将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女事主的男友晓强(化名)表示,案发至今已过去半年多时间,这半年期间,她和律师、友人一刻都没有放松过,最终坚持到法院作出判决。晓强称,她和女友计画回老家工作生活。

事件最初由晓强在社交平台公开,发生在5月中一个晚上,其公开判决书指,当晚10时许邹男与曾女聚餐结束后,两人均有饮酒,一同乘坐滴滴网约车离开,到达曾某住处附近后,因曾某的醉酒状态逐渐加深,不能正常行走,邹某便产生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将曾某带至宝安区沙井街一间酒店开房,然后强行与曾某发生性关系。

警方于18日决定立案侦查,调查后发现,21岁的邹男确实在与22岁的曾女参加公司聚餐后,将对方带到酒店开房,在未得对方同意下发生性行为。邹男律师提出的无罪意见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宝安区人民法院于上周一(23日)作出一审宣判,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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