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私了」男街坊 无业女及的士司机判囚3年8个月
2020-11-27 12:49
妙龄无业女子及59岁的士司机去年11月中在将军澳悼念科大生周梓乐期间,「私了」1名男街坊,早前双双承认暴动及蓄意伤人两罪。胡雅文法官今早于区域法院指2名被告当时已失去自制能力,失去理智和人性,判处2名被告各监禁3年零8个月。
胡官判刑时指宪法保障市民的言论和集会自由,但非绝对,一旦超过宪法而成非法活动便要禁止,保障法治等核心价值。案中2人参与施袭,但不应个别衡量,需以整体群众考虑。当时渐多市民参与非法集会,而2人参与属咎由自取。案发时有多人参与,一同踢事主X,又撑伞等意图隐藏身份,警员到场方休。胡官直指文明社会不能容忍暴力,当时众施袭者情绪已经不能自制,失去理智和人性,案情严重,判刑须具阻吓性。
胡官就暴动和蓄意伤人2罪,分别以5年零6个月和4年零6个月为量刑起点,2名被告认罪扣减3份之1刑期,分别为3年零8个月和3年监禁,考虑到整体性原则,刑期同期执行,故判处2名被告监禁3年零8个月。
报称无业的29岁女被告黄鑫才及59岁的士司机陈明贵承认去年11月9日在将军澳富康花园1座外与不知名者意图使X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X,以及在同日同地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1:57
更新时间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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