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击多宗非法收债案件 8男被捕涉及120万借贷

2020-11-22 18:01

新界南总区反三合会行动组总督察瘐博瀚。
新界南总区反三合会行动组总督察瘐博瀚。

警方就多宗非法收债案件于日前拘捕8名男子,当中涉及10名受害人及逾120万港元的借贷。

针对由非法收债衍生的案件,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联同沙田、葵青、荃湾、以及大屿山警区于今年11月16日至21日期间展开了一项代号名为「壁峰」的行动,并在行动中于全港各区拘捕一共8名男子,年龄介乎16至43岁。被捕人与多宗非法收债案件有关,涉及罪名包括刑事毁坏、刑事恐吓、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以及违反放债人条款等等。警方在行动中亦检取了大量的手提电话、借贷文件,以及被捕人犯案时利用的工具,包括油漆及天拿水等等。

新界南总区反三合会行动组总督察瘐博瀚表示,根据警方调查,案中受害人或家人从多个不同途径借贷,大部份未能依时偿还款项,故此开始收到不同程度的滋扰、包括收数电话、短讯、甚至乎住所被淋上油漆、或张贴收数的字条等等。是次案件涉及共10名受害人,当中涉及借贷金额超过港币120万元。

其中一宗案件中,警方于本月18日突击搜查一间财务公司,发现该财务公司并无根据放债人牌照条款妥善保存借贷及收债记录,同时牵涉以非法手段收取债项。警方已将将财务公司负责人拘捕。

警方呼吁,若市民有意借贷,请务必寻找有信誉以及有注册的放债人,并应注意合约条款,如有任何疑问,应立刻停止交易以及与警方联络。警方提醒,任何人以非法手段收取债项,有机会触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刑事恐吓罪或第60条损坏财产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分别可被判监5年或10年;若当中涉及纵火,最高刑罚可被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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