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法院宣判「人脸识别」首案 裁定逼客刷脸入园属违法需赔钱

2020-11-22 19:40

内地首度宣判「人脸识别案」。网图
内地首度宣判「人脸识别案」。网图

由于不接受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将入园规定更改为须以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杭州一名男子因此控告园方。杭州富阳区人民法院前日(20日)进行首宗人脸识别案件宣判,裁定园方收集个人信息时需合法地徵得当事人同意,并单方面更改合同,故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当事人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合共1038元人民币。

当事人郭兵在2019年4月,支付1360元人民币购买野生动物世界「畅游365天」双人年卡,确定以指纹识别入园方式。郭兵与妻子提供了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指纹和个人照片。随后野生动物世界在没有通知下,将年卡客户入院方式从指纹识别转为人脸识别,并更换店堂告示。

园方2019年7月和10月向郭兵发两次信息,提醒入园识别系统的更换事宜,要求办理人脸识别系统,否则将无法入园区。随后,双方未能就入园方式、退卡等事宜达成共识,郭兵遂提出诉讼。

经法院审理认为,中国法律虽没有禁止对于消费领域上收集个人信息,但须从合法、正当原则和徵得当时人同意下进行,而且园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将原本指纹识别入院方式改为人脸识别,属单方面变更合同的违约行为。园方必须赔偿郭兵1038元人民币、删除个人资料,但驳回郭兵提出的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园方被判违约。网图
园方被判违约。网图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