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监局发出逾千物管牌照
2020-11-19 22:18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公布,由今年8月1日开始落实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至今已收到超过2,300宗牌照申请预约。截至昨日,监管局共发出超过1,00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发牌制度正式实施至今刚逾100天,监管局已发出超过1,000个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占60%,临时物管人牌照占40%。业界对发牌制度反应正面,呼吁业界人士早日申领牌照,一起携手推动本地物业管理业朝着优质化和专业化发展。
为给予业界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设有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期间,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选择,但不规定必须申领牌照。如物管从业员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可于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于临时牌照届满前完成修读监管局指明的课程(指明课程),便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规定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另外,监管局已委托4间大专院校承办指明课程,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上述院校开办的第一期指明课程已陆续开课,第一期课程共有超过560名学员报读,其中60%为公开招收的学员,另外40%为企业包班的学员(即个别物管公司直接与院校接洽为其辖下员工提供的指明课程)。谢伟铨补充指,有关课程已纳入可获发还持续进修基金款项的课程名单内,为方便业界人士报读,院校提供课程地点包括港岛、九龙及新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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