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申覆核警员无展示编号 法官裁定警违《人权法》

2020-11-19 10:34

法官裁定执勤警员不展示编号违反《人权法》。资料图片
法官裁定执勤警员不展示编号违反《人权法》。资料图片

香港记者协会联同多名市民早前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防暴警察和速龙小队不展示警员编号违反《人权法》。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今颁布判辞批出部分覆核许可,指警务处允许警员不公开清楚展示独一无二的警员编号,令投诉机制系统不完善,而且警察投诉科和监警会制度,未能满足《人权法》要求。法庭强调,当社会充斥很多相类同针对警员怀疑违反《人权法》的投诉,将触发传媒的监察权力。法庭虽担忧身分公开后警员会遭恶意起底,但这份担忧不能合理化,政府不去确立一个可以侦查任何怀疑违反《人权法》警员的完善系统。

警方表示,知悉法庭裁决,会与律政司研究相关判词,检视及适当跟进。监警会主席梁定邦则表示,不认为警方是蓄意违法。

法官在判辞中指,《人权法》明确禁止警员行使过分武力,倘若有很多相类同的投诉个案,将触发传媒的监察权力。而他们的调查有权去辨别怀疑使用过分武力的警员身分。当警员蒙面执勤,他们有需要补偿出示一些可以辨别身分的记认,以便受害者作出投诉。

警务处一方陈辞指,法庭毋须因为个别警员没依据现行守则而不挂上警员编号,或因为监警会没法辨别个别被投诉警员的身分而接纳本覆核申请。法官反驳,投诉调查讲求系统性和可行性,鉴于有大量针对警员的投诉,政府有责任去确保有一个充足的系统容许调查。

尽管法庭对警员应否展示身分持弹性讨论态度,因为现时大量警员遭网民恶意「起底」。但这份担忧不能凌驾于一个可以完善地侦查任何怀疑违反《人权法》警员的系统。而现时警务处的指引下,而其他方式替代警员编号,未能满足有效侦查的基本要求,因为只有警员编号是独一无二的。

另外法庭也裁定现行的警察投诉科和监警会制度,未能满足《人权法》要求,前者非独立机关,而后者欠调查权力和推翻警察投诉科决定的权力。

记协,去年6.12右眼中枪的教师杨子俊和陈恭信、鲁湛思和吴康联5名申请人胜诉,但郭卓坚和梁颂恒只依赖个人参与示威活动现场的证据,指没法办别出警员身分,并不足以指证警员行为违反基本法,或有任何投诉没有未经处理,故驳回两人覆核申请。而陈基裘错误理解《警察通例》,申请同样被驳回。

法庭记者:萧文轩

郭卓坚到庭听取判决。
郭卓坚到庭听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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