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游泳教练纵火罪成 明听取求情还柙候惩

2020-11-11 12:28

被告陈舜尧。
被告陈舜尧。

2016年农历年初二凌晨旺角骚乱,32岁游泳教练的陈舜尧否认2月9日早上将横额放入垃圾筒焚毁受审,他承认有移除横额和放上路障,但辩称当时没有留意到垃圾桶内有火种。区域法官练锦鸿今裁定他一项纵火罪成,将明天听取求情后,还柙至本月23日连同其馀两名被告候惩。

法官裁定他2016年2月案发前一晚并非偶尔或出于好奇而在旺角出现。纵使现场发生冲突,被告陈舜尧不但没有离开,反而留待示威者冲突前线和协助其他人设置路障等。法官同意市民有行动和示威自由,但自由非绝对,享受自由也须守法。

根据片段纪录,被告当日曾在麦花臣游乐场移除一幅横额,然后放在洗衣街山东街交界一个垃圾桶内。垃圾桶遭横额覆盖前曾喷出火舌。法官认为被告不可能不知道垃圾桶内有火种,裁判他是蓄意燃烧横额,目的是制造混乱。

被告警诫下承认身在现场协助示威者派发口罩和设置路障等。但他辩称,他当日到访旺角是基于对传媒的不信任,所以希望亲身目击冲突现场,并无心参与冲突。而他辩称,他协助设置路障是出于好心,分隔警员和示威者以防止警民冲突加剧。故他当日移除横额放入垃圾桶内,目的是巩固路障,他并不知到路障中有火种。

法官批评被告的辩辞令人难以置信,他竟称在现场不觉得有危险,法官形容他犹如一个示威现场「梦游」或「智力有问题的人」。尽管被告未必见到路障的垃圾桶有火种,但他不可能没察觉到有浓烟冒出,而倘若被告放置横额目的是分隔警方和示威者,他应该是放在原先路障旁边的路上,而不是放在路障上。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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