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年涉堵路非法集结等共被控7罪 准保释须守宵禁令
2020-11-09 15:22
3名青年于今年5月中在旺角的示威活动中,涉嫌堵路、非法集结等被捕。3名被告分2案合共被控7罪,今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分别押后至12月29日和23日下午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检控文件。被告获准以现金5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要交出所有旅游证、居住在报称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1次,并须遵守宵禁令。
首案18岁学生周天浩被控于今年5月10日,在旺角山东街59号外车道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陈列或留下,或导致陈列或留下3袋垃圾,而上述物品或东西对在公众地方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或可能对在公众地方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
次案被告22岁报称无业的方佐玮及25岁厨师刘晓峰同被控于同日在旺角豉油街与通菜街交界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非法集结;再各被控于同日同地,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受禁群组聚集,及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1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方另被控同日于旺角豉油街29-31号外身为须随身携带身分证明文件的人,而未能在身穿制服的警务人员,即警员19779田稳东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以供查阅。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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