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失误久未取得死亡证 尸体存放殡仪馆17年仍未火化

2020-11-03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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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一名大学生于17年前因病去逝,惟由于其家人无法取得死亡证明及缴付殡仪馆冷冻费保管费,遗体至今已无法火化,被贮存在殡仪馆内。

据内媒《红星新闻》报导,20岁的李奇乐于2003年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新华医院)因急性重症胰腺炎去世,李奇乐父母缴付了逾40多万元人民币作为医药费(约港币46万元),惟尚结欠医院约12万元人民币(约港币14万元)费用。

母亲胡月琴无力偿还费用,医院以未缴交医药费为由,拒绝为儿子李奇乐开立死亡证明。她曾多次致信医院院长,请求先开立死亡证明让儿子入土为安,惟一直没有回应。医院于当年就胡月琴欠款而告上法庭。期间,李奇乐父亲于2016年因病去世,胡月琴再度陷入困境。

在官司期间,李奇乐的尸体一直被存放在殡仪馆。经历17年官司,上海市卫健委于2019年1月发函,在各部门协商后,胡月琴终于拿到了李奇乐死亡证明,并于同年3月在派出所取得死亡殡葬证。

然而,胡月琴需缴付殡仪馆冷冻保管费用才可以领回儿子的遗体进行火化,17年来的才可的费用高达近20万元人民币(约港币23万元)。她认为,事件责任在于医院,故此她希望医院可以承担相关费用。惟医院在事后表示,李奇乐病逝当天就已经开立了死亡证明,只是不知为何没有交到其父母手上。当院方再次跟踪死亡证明的去向时,发现当年相关医护人员已离职,无从追究。

年事已老的胡月琴至今仍未能让儿子入土为安,仍在为儿子安葬事宜四处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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