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修守则禁二创损声誉 谴责校媒失实澄清学生无反对

2020-11-02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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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学通过两项学生守则修订,订明学生如有破坏大学品牌及形象行为,包括未授权使用、修改、损毁及进行二次创作校歌、校徽等,可被视作不当行为并面临纪律处分,今起生效。城大校媒「城市广播」指,学生会一度就修订未公布便即时生效一事,去信校长郭位要求搁置;惟城大称信函未作类似要求,谴责「城市广播」失实指控,又强调完全符合程序公义。

「城市广播」引述消息指,教务会上周三会议通过修订「学生纪律守则」及「学术诚信规则」,新增学生如未经校方授权,作出扭曲、更改或贬损大学品牌及企业形象等相关行为,从而导致大学或大学成员声誉受损,将视作不当行为并有机会面临纪律处分,涵盖副学士生至博士生,以及旧生;而「大学品牌及形象」包括但不限于校歌、校徽或任何其他代表大学身分的元素,形容是次修订是城大版「校歌法」和「校徽法」,为即将公布的校歌护航,杜绝二次创作空间。

报道称指纪律处分部分亦有修改,将涉及轻微失当之处分,即口头谴责,由不记录在案,改为保留至毕业或退学为止;涉及严重失当之处分,即书面谴责则由保留直至毕业或退学为止,改为最多保留至学生毕业或退学后七年。声称修订在未公布情况下,原于上周三即时生效,学生会周六去信校长郭位及副校长(学生事务)叶豪盛,要求搁置并交代详情,最终延至今日起生效。

城市大学修规禁学生二次创作损害学校形象。资料图片
城市大学修规禁学生二次创作损害学校形象。资料图片

不过城大回覆查询指,校媒报道与事实「出入甚大」,澄清指城大署理学生会会长的致函,并未作出「搁置修订」要求,校方对「城市广播」再作失实指控,予以5点谴责,必须严正澄清,以正视听:

1. 首先,按城大教务会的决议,学务副校长及学生事务副校长已先后于10月28日及11月1日透过内联网,向全体师生公布有关修订学术诚信规则及学生纪律守则详情,两者分别在11月11日及11月2日起生效,完全符合程序公义,毫无疑问。

2. 其次,「城市广播」指城大署理学生会会长于10月31去函校方的信件中,要求立即「搁置修订」。经查证,署理学生会会长在有关信函中,并未作出类似要求,我们对「城市广播」再次作出失实指控,予以谴责。

3. 早前,学生纪律委员及学术操守委员会分别提出修订学生纪律守则及学术诚信规则;以上委员会均有学生代表参与修订,包括署理学生会会长、研究生及本科生代表。有关修订其后获学务政策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学务政策委员会由所有学院院长、教授代表等学术人员组成。

4. 教务会于10月28日的会议亦已通过有关修订。教务会成员亦包括所有院长、系主任、讲座教授等一百多个学术人员及署理学生会会长等学生代表,对修订内容没有异议。

5. 城大重视学生诚信,杜绝作弊,严禁制造、散播不实谣言,尤其是利用网路平台发布虚假消息。上述修订旨在提升学生的诚信标准及责任感,与世界一流大学的核心价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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