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0年10月30日,高银金融(00530)发公告,内容关于陈静芬法官于10月29日作出的法院令,以及出售现正受共同接管人与管理人(接管人)全权控制的赐誉有限公司或高银金融国际中心事宜。
接管人指,高银的公告试图予人「法院拒绝接纳接管人申请」的印象,这一点并不正确 。
于上周的聆讯中,赐誉前董事没有反对接管人的申请,并就接管人申请禁制令的条款,向法院作出具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倘若赐誉前董事违反有关承诺,将被视作藐视法庭。赐誉前董事亦同意为接管人支付与申请相关的讼费,以及早前产生的相关法律费用。
由于针对前董事的案件理据充分,因此接管人对于前董事不反对他们的申请及同意支付接管人讼费的决定并不感到意外。
前董事向法院所作出具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是陈静芬法官所作出的法院令的一部分,据此,前董事须即时采取以下措施:
包括:1、让接管人进入高银中心,2、将赐誉的所有资产(包括账簿及纪录)交予接管人;3、致函赐誉之银行负责人以确认接管人全权控制其银行账户并致函香港公司注册处撤销其对委任接管人的注册及委任保国武、马肇明及徐丽雯为赐誉董事以取代前董事的注册所作出的反对;4、不干预赐誉与合约交易方的关系,包括不干预高银中心的物业代理及租户,以及赐誉的核数师及银行;以及5、不能宣称自己为赐誉的董事、管理人员及 /或代表。
接管人指,高银的的公告或予人「高银有份参与出售赐誉或高银中心」的印象。
接管人希望澄清,接管人及莱坊才是唯一获授权行销及放售赐誉或高银中心的代表,以及参与出售过程的代表。莱坊正与世界各地感兴趣的买家接洽。(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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