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被羁押近27年 江西张玉环获496万元国家赔偿创新高

2020-10-30 14:32

张玉环。网图
张玉环。网图

江西男子张玉环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判死缓,遭羁押近27年,最后因证据不足获改判无罪。他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获得超过496万元人民币赔偿,创国家赔偿新高。

张玉环的代表律师罗金寿和他的大哥张民强领取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超过496万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逾339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7万元。该赔偿金额总数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此前获国家赔偿数额最高的是吉林金哲宏获得的468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馀元。

张民强对于结果颇感遗憾,但仍选择接受,又指张玉环领取赔偿金后,打算先给两个儿子买房,弥补多年来缺失的照料,馀下部分留给自己养老。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居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多年来多次提出上诉,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

今年9月2日,张玉环向江西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伸冤费用等共各项共逾2234万元人民币。

张玉环另一代理律师程广鑫认为,错案对张玉环本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创伤和难以弥补的损害。张玉环也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写道,拿到无罪判决后仍然生活在无边的恐惧中,每日噩梦交替。近27年的牢狱生涯还影响了张玉环的健康,他称在刑警队遭受刑讯逼供,至今双手、大腿上还有伤疤。因长时间羁押佩戴戒具,他的右脚已严重变形,后续仍需要矫正治疗。

张玉环和家人。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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