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鹭鸟多次被违法捕捉 渔护署:3个月内巡逻30次
2020-10-29 21:04
大埔早前在广福道鹭林、林村河一带先后发生捕捉鹭鸟事件。大埔区议会日前就事件向渔护署查询,获署方回覆指在今年7月至10月曾巡逻30次。
大埔区议会日前就鹭鸟被人捕捉事件,去信渔护署并要求部门跟进事件。区议员黄兆健今日在社交媒体上传署方的回信,并指其担任主席的动物友善政策工作小组明日在会议上将讨论相关议程,并强调会继续监察有关情况,杜绝不法行为。
渔护署在信中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任何人如未经许可,不得狩猎、故意干扰、管有或控制本地野生雀鸟(包括鹭鸟),亦不得取去、移走、损害、销毁或故意干扰任何受保护野生动物的巢或蛋。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署方又指,继续关注大埔区运头角里鹭鸟林的情况,并安排职员在运头角里一带监察。署方亦已于10月在该地点挂上新横额,提醒市民捕猎或管有任何本地野生雀鸟(包括鹭鸟)均属违法。署方续指,在今年7月至10月期间,在上址一带合共进行30次巡逻。该署亦与爱协保持联络,以加强监察的工作及情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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