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中六生藏索带火枪等罪成判入劳教中心 官吁洗心革面
2020-10-29 11:06
中六生去年11月「大三罢」期间,在西湾河被截查搜出索带、士巴拿、火枪等物品,经审讯后被裁定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毁财产两罪罪成。郑纪航裁判官指被告并非主动认罪,没有悔意,又向惩教署人员否认犯罪。加上他的行为对公众构成威胁,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示告诫及谴责,终就两罪判他入劳教中心。
被告梁志为(18岁)被控于去年11月13日,在西湾河筲箕湾道79号外管有一包索带,以及4支士巴拿、一支打火机式火枪、一个打火机、一把剪钳。
郑官判刑后告诫被告,其作为改写了他人生,但他仍有漫长人生路,希望他日后能洗心革面、认清是非,学懂互相尊重、消除成见,共同为香港建设和谐社会;又吁他若日后仍想以香港为家,就必须遵守香港法律。
法庭在判刑前为他索取了教导所及劳教中心报告,惩教署人员建议判他入劳教中心;报告亦指他会面时有礼貌、学校操行令人满意等。被告的父亲、学校及牧师均为他撰写求情信,力证他为人有爱心、乐于助人、与人相处融洽等。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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