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人数上限50人 泳池可作队际运动
2020-10-20 15:40
因应本港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发展,政府今日会就《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下的最新法例修订、指示及指明刊宪,继续逐步有序放宽社交距离措施。
考虑到最新的公共衞生风险评估,并在平衡经济需要以及社会接受程度后,政府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以扩阔现行豁免羣组聚集的范围涵盖本地游旅行团,并放宽适用于婚礼以及按照条例或规管性质文书举行的会议的人数限制。有关修订将于周五(23日)生效。至于其他社交距离措施,除轻微调整外,政府会大致上维持现行措施,为期7天,即由周五起生效至本月29日。
在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方面,在周五至29日的7日期间内,大致上继续维持就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的规定及限制,包括继续禁止进行衞生风险较高的活动或暂停开放衞生风险较高的设施,包括跳舞活动、蒸汽浴、桑拿设施及波波池等。另外,为让市民大众有更多机会运动,以保障身心健康,让大众有强健的体魄继续应对疫情,最新指示容许市民在泳池进行队际运动,人数上限按该队际运动项目可以多于4人。
在羣组聚集方面,考虑到市民希望恢复社交活动,并让在疫情下受到严重打击的旅游业推展本地业务,政府修订第599G章,扩阔豁免羣组聚集的范围以容许持牌旅行社举办涉及不多于30人的本地游旅行团,而旅行代理商须先就每个旅行团向香港旅游业议会登记,并承诺严格执行一系列防疫措施,包括要求参加者于用餐时间以外全程佩戴囗罩、交通工具人数上限为座位的50%等。
另外,在不得供应食物或饮品的情况下,将婚礼的人数限制由20增加至50。在不得供应食物或饮品的情况下,就按照任何条例或规管该团体的运作或事务的其他规管性质文书所举行的会议(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议),将会议上每个房间或区隔范围可容纳的人数由20增加至50;在周五至29日的的7日期间内,除获豁免者外,继续禁止在公众地方进行超过4人的羣组聚集。
在佩戴口罩要求方面,周五至29日的7日期间内,延续强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身处公共交通工具上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或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即所有公众地方,除了《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第2条所界定的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内的户外公众地方)时,须一直佩戴口罩。在《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下,获授权人员可拒绝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该交通工具或进入该区域,亦可要求该人佩戴口罩及离开该交通工具或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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