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员工阵线发回覆范本 反对将罢工当缺勤

2020-10-19 09:40

「阵线」向会员发出回覆医管局的范本(小图,网上截图)。
「阵线」向会员发出回覆医管局的范本(小图,网上截图)。

「医管局员工阵线」今年2月初,在本港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发起罢工行动,逾7000名医护人员响应参加。医管局近日向参与罢工的员工发信,要求解释缺勤原因。「阵线」与律师团队商讨后,昨日向会员发出回覆医管局的范本。

范本内容提到,不同意当局将罢工当成「缺勤」,并指罢工是当时没有上班的合理原因。

「阵线」在2月3日至7日发起罢工行动,逾7000名医护人员响应参加。资料图片
「阵线」在2月3日至7日发起罢工行动,逾7000名医护人员响应参加。资料图片
「阵线」在2月3日至7日发起罢工行动,逾7000名医护人员响应参加。资料图片
「阵线」在2月3日至7日发起罢工行动,逾7000名医护人员响应参加。资料图片

回覆范本全文:
敬启者:

就2020年10月9日人力资源部以电邮/信件 [请选择正确选项] 向本人发出的「有关缺勤的重要资讯」,本人现致函回覆。

本人是医管局员工阵线 Hospital Authority Employees Alliance(下称「工会」)的正式会员
。工会为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职工会登记局已登记的职工会 (编号:TU1359),并根据《医管局员工阵线会章》第14.1条发起2020年2月3至7日期间的罢工(下称「该罢工」)。于2020年2月___[填上参与罢工的日期]___ 日,本人以工会会员身份参与了该罢工。在参与该罢工之前,本人已于___[填写日期]___ 以电邮/电话/信件 [请选择正确选项] 通知上司本人将会参与该罢工,而该罢工期间本人每日皆根据工会指示向工会签到,有关纪录亦已经由工会向医院管理局提供。本人亦于2020年2月7日工会宣布工业行动完结后,随即于下一个工作天重返工作岗位。

本人不同意医管局在上述电邮/信件 [请选择正确选项] 就本人参与该罢工而指称本人「缺勤」,因为该罢工为已按香港法例第332章《职工会条例》第5条正式登记的职工会所发起的合法工业行动,受法律保障。

根据《基本法》第27条,香港居民享结社、组织和参加工会,以及罢工的权利和自由。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第8条以及国际劳工公约中的《结社自由与保护组织权利公约》和《组织权利及集体谈判权利公约》均保障工人罢工权。根据《基本法》第39条,这些国际公约均适用于香港。

根据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第9(2)条,医管局无权以雇员参加罢工而即时解雇有关雇员。受法律保障的合法罢工并不构成「无合理原因缺勤」。

有关所有与该罢工相关的事宜,本人已授权并委派工会为本人处理及回应。

谨此敬告
_[填写姓名]_谨启

「阵线」向会员发出回覆医管局的范本。网上截图
「阵线」向会员发出回覆医管局的范本。网上截图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