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员袭警判服务令律政司申覆核被拒 维持原判
2020-10-15 16:06
41岁文员去年9月底参与「全球反极权大游行」,期间踢了一名警员的右后腰一下,文员早前承认袭警,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律政司向原审裁判官香淑娴申请刑期覆核,香官今在沙田法院指被告从背后偷偷踢警员一脚虽是「幼稚、儒夫、可鄙」的行为,但认为社会服务令已是监禁「真实、有效的替代」,最终拒绝覆核申请,维持原判。
律政司指近年袭警案大增,认为判刑须具阻吓性,表示案发时受袭警员只是在游行示威当中维持秩序,被告因对警方处理游行示威的手法感到不满,便把愤怒「随意发泄在眼前的警员上」,法庭须让公众明白以上行为不能被容忍。
律政司亦指,案发时警民关系紧张,经常出现暴力事件,指被告的举动会触发「涟漪效应」,促使其他人动武,破坏社会安宁,强调被告的行为容易挑动现场人士情绪,可能会令情况一发不可收拾。香官回应称暴力事件通常在黄昏后才发生,表示「有几可试过一个集会未开始就有暴力」。
香官指法庭虽然考虑判处监禁式刑罚,不等于法庭一定不可以判社会服务令,认为社会服务令比起其他非监禁式刑罚更「苛烦」,并非软弱的惩罚。香官指被告的行为虽然「幼稚、儒夫、可鄙」,但案情并非同类案件中最严重,万幸的是警员没有受伤,甚至没有记录显示他感到痛楚。
香官指出就本案的情况而言,判刑起点不会超过3星期,鉴于被告第一时间认罪扣减3分之1刑期,他的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内容正面,亦已履行其中8小时的社会服务令,若改判监禁刑期也会进一步扣减,最终拒绝覆核刑期,认为维持原判是恰当的判决。
41岁被告廖德辉被控于去年9月29日,在铜锣湾怡和街英光大厦地下外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员10824。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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