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楼上吧违停业及限聚令 经理判囚14日罚1万另3侍应各罚$2000
2020-10-14 11:11
尖沙嘴1间无牌楼上酒吧4月初涉嫌违反停业令和限聚令,酒吧经理及3名侍应今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没有遵从食物及衞生局局长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发出的指示,以及无牌管有和售卖酒类等4罪。裁判官郑念慈指为顾及疫情,需要发出清晰讯息以阻止大众效法,判处酒吧经理监禁14日及罚款10000元,3名侍应则判处各罚款2000元。
辩方求情指首被告酒吧经理邱乐民坦白认罪,态度合作,邱与其妻子因疫情双双失业始犯案,仅属初犯亦有悔意。郑官指违反停业令和限聚令连锁反应太大,故2罪各判囚14天,同期执行,无牌管有和售卖酒类2罪则各罚款5000元,其馀3名侍应则因无牌售卖酒类各罚款2000元。
案情指今年4月7日警方进行反毒品行动,到案发酒吧搜查,发现内有87名客人和逾600罐啤酒等,6台中有5台客人正享用酒类饮品,遂拘捕4名被告。警诫下3名侍应指不知道该酒吧无牌经营。
首被告邱乐民被控于今年4月7日在尖沙嘴永胜商业中心4楼,作为上址餐饮业务负责人,而没有遵从食物及衞生局局长发出的指示,即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供人就地享用的处所必须关闭、为售卖而管有36支酒及632罐啤酒和明知而容许受禁群组在该处聚集。邱连同其馀3名被告同被控于同日同地无牌售卖酒类,即5支酒及34罐啤酒。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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