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星火同盟」揭毒品案 前女公关认贩毒判囚15个月

2020-10-12 13:19

被告刘梓莹(左)。资料图片
被告刘梓莹(左)。资料图片

警方去年底冻结「星火同盟」旗下空壳公司一个存有7000万元的银行户口,并以贩毒罪拘捕18岁户口持有人及一名前女公关。前女公关今承认一项贩毒罪,强调涉案毒品为自用,事后感后悔,积极寻求戒毒治疗。吴志程暂委裁判官考虑案情、求情陈词等种种因素后,认为判监乃唯一且合适的刑罚,决定判囚15个月。

辩方呈上3封求情信,透露涉案毒品仅为自用,事后被告决心改过,曾寻求明爱戒毒服务。被告原任夜总会公关,事发4个月后转职文员,承诺不赚快钱,并将部分薪金用作交租及日常开支。被告母亲自责因公事繁忙而疏忽管教女儿,两人关系在案发后有改善,其母更承诺日后会好好看管,望法庭宽大处理。被告雇主认为被告表现良好,愿意待其服刑后继续聘用她。

吴官重申贩毒乃严重罪行,须判以具阻吓性刑罚,坦言判监乃唯一且合适的刑罚。本案牵涉两种药物,可卡因较氯胺酮严重,遂将量刑起点定于20个月监禁,考虑到被告认罪酌量减刑至15个月。

26岁被告刘梓莹,报称为夜总会公关,控罪指她于2020年2月11日在九龙石硖尾南山邨停车场2楼厕所外,非法贩运危险药物即一张港币10元折叠后内有0.17克的粉末含0.14克氯胺酮、3个胶袋合共0.89克的粉末内含0.76 克氯胺酮、3个胶袋合共0.54克的固体内含0.42克可卡因。

案情透露,警方毒品调查科在晚上进行反毒品罪案行动,在上址目击被告与一名男子进行交易,随即上前拘捕两人。警诫下被告承认案中毒品属于她,并作自用。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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