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幅土地被剔出郊野公园范围 环团上诉终院胜诉
2020-10-12 12:50
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局不建议西贡六幅郊区不包括土地纳入郊野公园范围,环保团体「保卫郊野公园」成员陈嘉琳指当局不徵询相关法定委员会意见的决定,于2017年提出司法覆核申请,但遭高等法院驳回,陈不服裁决上诉至终审法院,终审法院5名法官今颁布书面判词,一致裁定陈上诉得直,撤销管理局的决定,并下令管理局必须就涉案六幅不包括土地,每一幅是否适合并入它们各自周边的郊野公园,逐一徵询委员会的意见。
上诉人为「保卫郊野公园」成员陈嘉琳,答辩人为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局总监。《郊野公园》订明,委员会需对答辩人就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所拟订的政策及计划作出考虑,并向答辩人提供意见。高院原讼庭裁定涉案评估并非「政策」或「计划」,上诉庭亦指评估不应被视为「计划」,而驳回陈的上诉。
终审法院法官指《郊野公园》清晰列明委员会及答辩人的职能,而「计划」一词不限于解作「一个计划」,并能意指一系列规划中的活动、事件、行动。法官认为对多幅不包括土地作出评估,来决定是否将土地指定为郊野公园,属于「政策」范畴,有关评估亦属于「计划」的一部分,故终院裁定答辩人必须就涉案6幅不包括土地,每一幅是否适合并入它们各自周边的郊野公园,徵询委员会的意见。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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