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6岁女生认涂鸦新城市广场扶手电梯 判1年感化

2020-10-08 16:32

被告黄凯彤(白衣)
被告黄凯彤(白衣)

适逢反修例风波一周年,示威活动再现各区,其中一名年仅16岁女学生承认涂鸦沙田新城市广场的扶手电梯,今午判刑。温绍明署理主任裁判官考虑到本案案情相对轻微,接纳被告因一时冲动犯案,现已反省及赔偿,终判其接受为期一年的感化。

辩方引述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黄凯彤自去年5月起关注社会,望透过参与合法示威活动,拥护公义及自由,惟是次因冲动,错误利用不恰当方式履行公民责任。另外,黄原拟今年赴台湾升学,无奈因本案搁置,冀明年重启计划,希望裁判官改判守行为了事。

温官表示,量刑时须平衡被告更生与阻吓性,考虑到本案严重程度远较同类型刑毁案件低,被告相当年轻,已作赔偿等因素,判被告12个月的感化令,其间工作、居住地,以至结交朋友方面需获感化官批准。温官理解被告对于明年升学的担忧,安慰她「明年嘅事明年再算」,稍后可与感化官商量,总有方法解决。

被告黄凯彤面对两项刑事损坏罪,控罪指她于今年6月12日损坏沙田新城市广场L3至L2,及L2至L1的扶手电梯。

法庭记者:叶君怡

被告黄凯彤(左2白衣)
被告黄凯彤(左2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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