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童遭虐打拍裸照勒索 3童党还柙待判1人守行为

2020-10-06 12:20

女童在公园凉亭被人虐打。资料图片
女童在公园凉亭被人虐打。资料图片

11岁女童今年3月疑遭10名年龄介乎10至14岁的童党勒索2万元,疑因拒绝付款多番被众人以鎅刀、烟头、木棍等袭击,再被迫拍下裸照。其中5名涉案童党今在粉岭法院再讯。

首被告14岁少年、次被告14岁少年及第7被告11岁少女认罪,裁判官将他们的案件押后至10月27日判刑,期间索取首被告和次被告的劳教及更生中心报告以及第7被告的感化报告,3人还柙待判;第8被告少女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以1000元签保守行为结案;至于第5被告少年的案件,则押后至11月30日答辩,并准他以原有条件续保。

首被告14岁少年承认两项普通袭击、1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3项勒索罪共7罪。

次被告14岁少年承认两项普通袭击、1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1项非法囚禁他人及3项勒索罪共8罪。

第7被告11岁少女则承认1项普通袭击及1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共两罪。

5名被告被控普通袭击、有意图伤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勒索及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等共15罪,指他们分别于今年2月某日及3月10日至11日,在大埔翠屏花园、富亨邨及太和邨勒索并袭击女童X,并强迫X在伤残人士厕所内拍摄裸照,以及勒索X交出两万元。

案情指,女童X与祖母同住,去年12月结识一众被告,至今年2月底某日,第3被告向X索取2万元「帮佢解决啲问题」遭拒绝,众被告因而多番勒索并袭击X,更拍下两张裸照,X 的祖母在得悉事件后报警。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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