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文员涉管有雷射笔 获保释11月再讯
2020-09-30 11:44
29岁文员于今年3月初在将军澳示威活动期间,涉管有雷射笔被捕,今早于观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后至11月10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检控文件和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得离港,需居住于报称住址,每星期到将军澳警署报到一次,并需遵守晚11朝6宵禁令。据悉当日曾有示威者以雷射笔照射警方,警方驱散示威群众时,被告奔跑间跌下雷射笔被追截拘捕。
被告张嘉俊被控于今年3月8日在将军澳尚德公共交通总站附近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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