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投资失利遭滋扰 「麦包」与受骗人互申索偿同败诉

2020-09-28 16:59

左为原告麦长青(资料图片)、右为被告黄美芳(刘晓曦摄)。
左为原告麦长青(资料图片)、右为被告黄美芳(刘晓曦摄)。

前无线电视合约艺人麦长青(麦包)的妻子林孜,六年前因误堕iPhone炒卖骗案而被骗逾400万元,骗徒最终只把另一名受骗客户发出的118万元支票给予麦包偿债。麦包指该客户为追回118万元,而到无线电视公司及当时麦包代言的安记海味作出滋扰,令他工作量大减并造成其精神损失,进而入禀高等法院向该客户索偿,该客户亦入禀向麦包反申索其118万元支票。黄永恩暂委法官今午颁布书面判词判双方败诉,双方需各自支付其讼费。

黄官在判词中指出,麦黄二人均是此场iPhone炒卖骗案的受害人,二人素未谋面。黄官指麦包在证人台上直言不讳,但麦太林孜作供含糊并且自相矛盾,她只向法庭提供在2016年1月26日留下的一个口讯,但她无法解释为何她只保留一个口讯,又无法解释为何遗失其他口讯,更何况唯一的口讯中并没有提及被告的姓名。而黄官则认爲被告的证供难以置信,而被告在证人台上的口供与她在2015年向警方所作的口供及证人陈述书前后矛盾,被告被问为何证供不一致时则指自己记不起来。

综观所有证据后,黄官认为麦包未能证明被告就是打滋扰电话及留下口讯的人,又不能证明被告曾指示他人到TVB「拍台拍櫈」向麦包「追数」,又无法证明被告曾指示他人到安记海味捣乱叫嚣,而且麦包无法就TVB事件及安记海味事件提供影片、录音、相片,麦包自行决定不传召任何目击证人出庭作证,麦包又没有亲自目睹两宗事件发生,而麦包指此两宗事件都是有人告知他,麦包无法得知信息来源,所以其「多重」传闻证据不会予以重视。麦包指他曾要求TVB交出有关CCTV片段,但TVB拒绝,而麦包又不愿意申请传票迫使TVB交出片段,以致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事件发生。

原告为麦长青,被告为黄美芳,及由黄任董事的天时达(香港) 有限公司。麦黄二人均是此场iPhone炒卖骗案的受害人。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4:59
更新时间:16:59

被告黄美芳。刘晓曦摄
被告黄美芳。刘晓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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