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持手令搜办公室检物品 香港Olympus要求发还

2020-09-28 12:39

廉署持手令搜办公室检物品,香港Olympus要求发还。资料图片
廉署持手令搜办公室检物品,香港Olympus要求发还。资料图片

日本照相机和医疗设备生产商奥林巴斯(Olympus)多年前涉及财务造假,前董事长等三人承认以收购和巨额顾问费来掩饰1990年代的证券投资失利,涉及金额高达17亿美元,三人被判处缓刑并需偿还公司损失。其香港公司上周五入禀高等法院控告廉政公署廉政专员,指廉政公署在9月18日持手令搜查其位于葵涌的办公室,Olympus要求法庭下令廉署发还受「法律专业保密权」(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简称LPP)保障,以及不属法庭手令覆盖范围的检取物品,并申请禁制廉署审查及存取上述物品,以及就廉署非法占有上述物品申请索偿。

原告为Olympus Hong Kong and China Limited (奥林巴斯香港中国有限公司),被告为廉政公署廉政专员。

入禀状指,廉政公署在2020年9月17日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向东区裁判法院单方面申请手令,获授权在翌日进入原告位于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51号九龙贸易中心1座26楼的办公室并进行搜查。原告指廉署所检取的物品当中,部分受「法律专业保密权」(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简称LPP)保障,又或不属法庭手令覆盖范围的检取物品,要求法庭下令禁止廉署审查及存取该些物品,并下令廉署发还有关物品予原告,原告亦就廉署非法占有有关物品而作出申索。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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