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台湾】粤公安将报请批准逮捕12港人 朱凯廸:已超30日期限
2020-09-26 22:36
就12名香港疑犯涉嫌非法偷渡入境内地的案件,警方表示,昨日接获广东省公安厅回覆指,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仍就案件进行调查, 稍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呈请对有关人士批准逮捕,并指警方正循是否有人组织及策划跨境犯罪的方向调查上述案件。协助家属的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则质疑,港府和警方不单放弃保障港人权利的责任,更变相鼓励深圳公安继续拘留。
朱凯廸回应时表示,12名港人由上月23日失踪至今,家人和被委托的律师仍然无法与他们接触,侵犯其基本权利,亦违反中国法律。他质疑,港府和警方不单放弃保障港人权利的责任,更变相鼓励深圳公安继续拘留。他又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执法机构在扣留满30日时,需向检察院申请逮捕,质疑12港人由上月25日被拘留至今已超过期限,是公然违反法律。他又质疑,警方在新闻稿中公布12人乘坐快艇的出发时间地点和离开香港水域时间是早已得知事件。他又指,若警方和海事处仍然不肯主动公布当日早上巡逻位置及雷达纪录,公众绝不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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