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台湾】李家超指12港人已拣选律师 涂谨申朱凯廸质疑政府无尽力
2020-09-19 18:00
12名有案在身的港人,8月底疑潜逃到台湾时,被内地海警截获,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犯罪,在深圳盐田区看守所被刑事拘留,至今仍未有受家属委托的内地律师成功与当事人会面。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12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并按照内地当局提供的名单,各自挑选两名代表律师。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回应相关言论时则质疑,李家超如何肯定12名被扣留人知道有「家属律师」的存在。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则批评,政府未有尽力协助12名被拘留港人。
朱凯廸表示,「家属律师」会见被扣留人的权利,是受到中国《刑事诉讼法》保障。由于家属在判刑前都不能与被扣留人见面,律师是唯一的资讯沟通中介,因此律师能否真确代表当事人利益,至关重要。他又质疑,李家超如何肯定12名被扣留人知道有「家属律师」的存在、如何肯定该12人自愿舍「家属律师」而取「官派律师」,以及如何肯定该12人在做选择时没有受到威胁,朱凯廸质疑李家超是「混淆视听」。
涂谨申则指,家属未获告知「官派律师」的身份,批评港府未有尽力协助,亦没有向内地政府反映家属的处境和要求,保障港人在内地应得的法律权利。他质疑,政府何时知道12人已选择律师,并指政府不通知家人,「连基本关心和尊重也没有」。他又指,港府没有尽力确保被捕人已知悉家人已为他们聘请律师的事实,让他们可自由行使选择律师的权利。
李家超接受电视台访问时指出,已向内地跟进律师资料,供被捕人家属联系。他称,就提供律师予家属联系,这要求已明确地向当地的执法部门反映,但当地执法部门定会按自己的法规去做,即是如何通知某些人、做某些事,在那一个阶段去做,这些都是他们执行时按法规去做的。他称,当局会在内地的法律法规上,尽量争取12人的权益,但这不一定符合香港以往的一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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