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生砖头袭警判1年感化令 官劝诫行事要考虑后果

2020-09-17 16:48

被告陈军佑。
被告陈军佑。

17岁学生今年1月中在旺角登打士街用砖头打警员致其左手红肿,早前承认一项袭警罪,今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令,并需于6个月内检视进度报告。

裁判官严舜仪先重申案情指案发当晚被告身穿全黑装束及戴面罩,在示威者堵路地点附近游荡,手持砖头不断粗言向警员叫骂。警员X截停被告时,被告用砖打X左手及推其心口,致其左手肿胀瘀伤,后被4警员合力制服并拘捕,带返警署。

严官考虑到被告年纪轻,坦白认罪,没有刑事定罪纪录,且获亲友师长高度评价,医疗报告亦指被告于5月确诊自闭症,遂接纳感化报告建议,判处感化令,惟严官亦指案情严重,实属判处感化令的边缘个案。

严官也提到被告伤势,指其被捕时头部流血,需缝4针,案发后理应送院治理,而非带返警署。而被告其后留院至1月23日,双脚受伤,出院时亦需以轮椅代步,本身作为羽毛球代表,至今跑步仍有困难。再指被告案发后记忆力衰退,难以集中,且容易晕眩,但未能清楚属心理或生理徵状,医疗报告中扫描脑部亦未见不妥。严官指由于不了解被告被捕时反应,此时判断警员是否使用合理武力并不妥当。

严官最后劝诫被告,希望被告接受感化令可以藉监管和辅导改善情绪管理、加强守法意识及深思熟虑,行事考虑后果,不再容易受社交媒体上未受确认的资讯影响。

17岁被告陈军佑被控于今年1月19日在旺角登打士街43A号外袭击警员X。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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