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合同纠纷 海航集团及董事长陈峰被限制高消费

2020-09-16 15:47

海航集团及董事长陈峰。(网图)
海航集团及董事长陈峰。(网图)

海南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海航集团)以及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陈峰被法院开出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于9月15日颁布,共有两份文件。案由均为合同纠纷,因海航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按照规定限制单位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两份限制消费令分别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称,「本院于2020年08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柴靖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峰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可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有高消费;不可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多项限制。

据了解,今年以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已数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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