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国安法示威】 中年妇搬垃圾堵路 判监4天缓刑12个月

2020-09-16 12:26

被告张惠珍(蓝长裤)。陈子豪摄
被告张惠珍(蓝长裤)。陈子豪摄

5月‬尾铜锣湾及湾仔一带反《港区国安法》示威期间,59岁家庭主妇连同其他示威者将垃圾搬出轩尼诗道行车线,妇人昨日承认一项对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监4天,缓刑12个月。

庭上先播放案发现场片段,显示被告先后将数袋垃圾搬出马路,其后向镜头方向离去。被告没有律师代表,向裁判官苏惠德求情指「喺北角警署坐咗48小时,我已经有悔意喇,我唔会再做」,续指犯案因为「警察宿舍个女仔卖冰都可以放生,好多证据;国安法好短时间推出来,又唔谘询市民,又唔畀上街游行」,所以「一时激动少少」。

苏官判刑时向情绪略带激动的被告指「你有权表达意见,但系要合法」,堵路「会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同市民,车辆驶过会有危险」,遂判被告监禁6日,因认罪扣减三份一刑期,最后判囚4日,缓刑12个月。

被告张惠珍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指她于2020年5月24日,在铜锣湾轩尼诗道481号外东行行车线上,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与其他不知名人士陈列或留下板、交通圆筒、数袋垃圾及其他物品,可能对在上述公众地方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险。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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