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源去信邓炳强 促严惩膝压制服女童的防暴警

2020-09-09 15:38

叶建源去信邓炳强谴责防暴警员膝压制服女童。 资料图片
叶建源去信邓炳强谴责防暴警员膝压制服女童。 资料图片

有网民周日(8日)在九龙区发起游行,期间一名12岁女童被防暴警压倒在地。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就事件去信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表示非常关注事件及儿童的人身安全,强烈谴责警方使用不适当的武力对待儿童及进行不合理的拘捕行动,促请邓亲自处理这次事件,承认错误,对女童及公众作公开道歉,并惩治相关警务人员,以保障公众安全。

叶建源表示,女童在截查过程中受到不合理的武力对待,与其兄二人更被不合理票控违反限聚令,显示警方滥用执法权力,对无辜市民怀有敌意,违反人权及漠视市民的安全,对此予以谴责。

他引述《警察通例》第29章指,警务人员仅可使用为达到目的而需要的最低程度武力,在达到目的后便应停止使用武力,认为警方当时在未有任何证据或合理的怀疑显示女童有犯事或暴力的行为下,选择用膝盖压倒女童在地上,导致女童身体多处受伤,是不必要的暴力制服,事后女童更没有得到即时的急救处理,是完全漠视女童的安全,更让女童身心受创。

叶建源指,警务人员受专业的训练,理应能在执法时,作出适当的判断及行动。但警方的行动不但没有顾及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士的安全,反令其受惊逃跑及受伤。经与女童家长联络后,知悉兄妹受伤情况不严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但仍然担心事件或会影响女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他又指,警务处多次表明关注市民的人身安全,惟近日的截查行动,令为数不少的市民的安全受到威胁,当中包括孕妇、长者及未成年人士,更使他们受伤及面对不必要的票控。反问一般市民又如何能信任警方能保障社会大众安全,家长又如何放心让儿女在香港环境下安全、安心地成长,警方的声誉又怎能不节节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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