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新界南追债刑毁案 警拘13男女涉及570万元
2020-09-05 22:39
警方表示,发现近日新界南接连发生多宗与追债有关的刑事毁坏案件,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联同沙田、荃湾、大屿山及葵青警区人员,一连五日(8月31日至9月4日),进行代号「壁烽」(BOULDERFIRE)的打击非法收债行动。
人员经调查后,于全港多区拘捕11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15至53岁,分别涉嫌「串谋刑事毁坏」、「刑事毁坏」、「串谋刑事恐吓」、「刑事恐吓」、「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当中案件共涉及17名受害人及约570万港元的债项。行动中,人员检获一辆七人车、多罐红色油漆、水彩、收数字条、多部手提电话、少量现金及银行文件。
一名15岁姓周男子已被落案控告一项「刑事毁坏」罪行,另一名27岁姓张男子已被落案控告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行,案件将分别于9月7日和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及粉岭裁判法院提堂。其馀被捕男女已获准保释候查,需于9月下旬向警方报到。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呼吁市民,如有需要,应向银行或信誉良好,同时持有有效放债人牌照的公司借贷,借贷签约前亦要留意条款和细则。如有怀疑,应立即停止交易及向警方报案。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刑事恐吓」,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而第60条「刑事毁坏」的罚则最高为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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