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青年涉旺角堵路等被控 1人认罪候判1人准自签守行为

2020-09-04 12:36

左起:被告李骏昊、被告李熙骏、被告陈嘉亿。
左起:被告李骏昊、被告李熙骏、被告陈嘉亿。

去年10月《禁蒙面法》生效当晚,4名青年被指在旺角中旅社附近藏有铁支、以垃圾桶和回收箱等物堵路及拒捕等。其中一名青年今承认堵路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2罪,裁判官决定先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押后至本月25日判刑;另外一名青年获同意自签1000元、守行为两年,撤回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其馀两人则否认控罪,案件延至11月12日作预审。

17岁的无业男李骏承认于去年10月5日在旺角染布房街与窝打老道交界,与其他身份不详人士在该路上遗下垃圾袋、垃圾桶及回收箱,及同日在窝打老道后巷管有一部无线电通讯机;同岁的无业男陈嘉亿则获撤回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控罪指他于染布房街近百布街,管有一部无线电通讯器。

案发于去年10月6日凌晨,警方接到消息指有20人破坏旺角中旅社,于是到场驱散。负责把风的李及陈分别被截停搜查,李遭搜出呼吸器、急救包等物,陈则携有面巾、头盔及对讲机等。两人在警诫下承认,因支持示威者立场,故愿意为他们把风。

另外,17岁收银员李熙骏否认于去年10月6日在旺角窝打老道72号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携有一支长约115厘米的铁支。而20岁侍应李骏昊亦否认于同日在旺角窝打老道65号地下外抗拒执行职责的督察21982。

法庭记者:叶君怡

当日深夜,在旺角有示威者堵路。 资料图片
当日深夜,在旺角有示威者堵路。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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