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生沙田贴文宣发泄 自签守行为赔钱获撤控
2020-09-01 16:11
16岁学生今年5月底因希望「贴文宣发泄下」,在沙田车公庙附近张贴海报及用喷漆喷字,被控刑毁及未经准许张贴招贴或海报,今在沙田法院被颁令向政府赔偿2000元,控方同意学生以1000元自签守行为结案,其控罪则获撤销。
16岁被告许文耀被控于今年5月31日,在沙田车公庙路近屯马线的高架桥未经准许张贴招贴或海报,以及毁坏车公庙路及翠田街交界的行人隧道内的墙壁。
案情指,今年5月31日凌晨,休班警发现3名男子将一块尺寸为30x40cm的海报张贴在车公庙路近屯马线的高架桥底。警察在约15分钟后到场,目睹被告一行人在车公庙路及翠田街交界的行人隧道内喷字及贴海报,被告被截停,警员在他携带的蓝色袋中搜出喷漆、黏贴喷雾、护目镜等。被告在警诫下表示「我出嚟贴文宣发泄下,畀次机会我」。政府人员检查后发现隧道墙身损毁,维修费为2000元。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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