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今起要为生活垃圾分类 违者最高罚200元
2020-09-01 13:05
深圳由今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深圳垃圾分类步入「强制分类」的法治时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罚款50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人民币)。其中,9月为执法警示期,10月起,深圳对不开展垃圾分类等行为正式开罚。如果受罚的市民没有严重情节,可以通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代替罚款。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无论是可回收物品、厨馀垃圾、有害垃圾还是其他垃圾,都涉及从前端的分类投放,中端的分类收运,到末端分类处理,只有打通一条龙服务,垃圾分类才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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