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店铺经理认不小心驾驶及拒警 判120小时社服令

2020-08-24 15:58

被告陈伟杰。 陈子豪摄
被告陈伟杰。 陈子豪摄

电脑产品店铺经理于去年8月初反修例游行期间,怀疑于宝琳回旋处参与慢驶堵路,早前承认了一项不小心驾驶及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虽然裁判官徐绮薇裁决时明言考虑判监,但听取被告社会服务令报告和多封求情信后,决定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徐官裁决时曾言案情严重,不过判刑考虑到被告社会服务令报告非常正面,加上收到多封由被告前副校长、班主任,及表明会继续聘用被告的雇主等人撰写的求情信,且有见被告家庭关系良好,亦深感后悔,最终决定判处两项控罪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

37岁被告陈伟杰,被控一项不小心驾驶及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案情指被告去年八月四日傍晚驾驶私家车,于宝琳北路回旋处被警员截查期间,突然加速,车门撞倒该警员,及后再次遭警员截停时,不断挣扎尝试逃跑,引致一名警长左手手肘受伤。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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