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法 禁倒挂随意丢弃国旗
2020-08-08 15:36
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今日在北京举行,将首度审议「国旗法修正草案」,增列禁止倒挂五星旗与随意丢弃国旗。由于中国国旗法、国徽法均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因此草案通过后,香港也要配合实施。
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等提请今次会议审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昨日在记者会表示,「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内容时称,这是因为2009年8月修法后,实施中遇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修改完善。
内地传媒报道,「国旗法修正草案」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产品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路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
草案还明定,不得倒挂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各类「国旗」。
「国徽法修正草案」则进一步明确和限定「国徽」和「国徽」图案的使用范围,规定商标、产品外观设计、商业广告、日常用品和陈设布置等不得使用「国徽」和「国徽」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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