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裁】金管局指外国单方面制裁 在港无法律效力 

2020-08-08 15:31

金管局指外国政府实施的单方面制裁举动,不属于国际针对性金融制裁制度的一部分。资料图片
金管局指外国政府实施的单方面制裁举动,不属于国际针对性金融制裁制度的一部分。资料图片

针对美国于香港时间昨晚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员一事,金管局认为外国政府单方面的制裁,在港并无法律效力,提醒认可机构及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应公平对待客户。

金管局因应美方的制裁行动发出通告,指由于过往未曾发生同样情况,因而致函认可机构及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说明金管局的相关要求。

局方明确指出,外国政府实施的单方面制裁举动,不属于国际针对性金融制裁制度的一部分,在港亦无法律效力。因此,根据香港法例,此举并不向认可机构产生法律责任。

金管局表示,认可机构在评估是否继续向在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单方面制裁举动中,所指定个人或实体提供银行服务时,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注意考虑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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