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加籍华人在中国因运输及制造毒品罪判死
2020-08-07 14:47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五(7日)对加拿大籍的被告人叶建辉、卢汉昌等6人运输、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叶建辉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汉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判处其他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据了解,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叶建辉、卢汉昌与他人合谋制造、运输毒品。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存放毒品的房间缴获含MDMA成分的白色晶体217.97千克,并在卢汉昌等人随身携带的包内及住处缴获毒品9.84克。
今次是连续第二日有加拿大籍华裔男子,因为制毒在内地被判处死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周四对加拿大籍被告徐伟洪及同谋温冠雄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徐伟洪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判处广东广州人温冠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情指,在2016年10月,徐伟洪购买制毒原料和工具,联同温冠雄在温冠雄的别墅内制造毒品氯胺酮,并存放于徐伟洪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住处。公安人员在上述住处和别墅起出120.56千克毒品氯胺酮。死刑判决自动转交给中国最高法院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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