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向友人送5枚子弹拒认罪 辩方争议警诫供词

2020-08-03 13:02

被告苏志雄(左)。
被告苏志雄(左)。

中年装修散工陈东荣本年4月在高等法院承认,两年前在深水埗「南亚村」非法持有霰弹枪及子弹等还柙候惩。他曾向警方表示,其中5枚子弹是友人数年前送给他的,警方调查后再起诉陈的友人苏志雄,他今在区域法院否认一项无牌管有弹药罪受审。他警诫下他承认:「几年前『傻荣』叫我帮佢拎啲子弹畀佢,我到大陆四会搵个乡里,拎左5粒落嚟香港。」辩方对警诫供词有争议。

根据控方开案陈词,前年7月21日警方在深水埗通洲街截停陈东荣并在他身上和附近草丛中搜出共一把霰弹枪及7枚子弹,他曾向警方表示其中5枚是案中55岁被告苏志雄给他的。陈数年前曾要求被告找子弹给他,对方当时于大角咀送了5枚子弹给他。警方两日后,持搜查令上门调查被告寓所并将他拘捕。他警诚下承认2016年曾在荔枝角餐厅送5枚子弹给「傻荣」,给对方「打雀」用。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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