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昆阳否认仍有意请求美国制裁香港 强调外国对港政策为别国内政
2020-07-26 21:10
九龙西立法会参选人张昆阳在社交网站表示,已在傍晚限时前回覆选举主任的问题,否认仍有意继续请求美国落实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制裁措施,以及表示没有意图继续请求其他外国政府推动类似的法律。
在「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特区」的问题上,张昆阳表示无论如何,个别官员的个人利益并不代表香港整体社会利益,所以过往言论并不构成对香港社会施加压力。他又指自己过去一直向外国政府重申要按《基本法》及一国两制原则,给予香港高度自治的相应待遇,又引述时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在人大会议说明「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起草《基本法》的指导方针,表示港人与国际社会交流,以保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照顾其他国家在港的经济利益实属正常不过。他强调外国政府对港政策为别国内政,自己没有能力及意图去控制外国对港态度。
对于曾召集签名去信欧洲元首反对港区国安法,他指《基本法》赋予香港居民表达政见的自由,认为当时条文内容未公开的情况下,所以他有合理理由担忧条文有可能与《基本法》保障人权的相关条文有所抵触。他又再次引述时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的说明,称是顾虑港区国安法在未有充分谘询港人意见下贸然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纳入本地法律,有机会影响国际投资者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信心,因此去信国际社会反映部份港人的忧心。
张昆阳表示「义无反顾的反对国安法」是指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单次政治决定的形式,而非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制权力。他又指香港原有的多项法例已充份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而他反对现行国安法并不代表他会故意违反它。
至于在脸书上发表,题为「抗争派立场声明书」的贴文,表明会否决财政预算案,张昆阳表示若当选,将会按《基本法》(尤其是第七十三至七十五条)、《立法会条例》、《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及《议事规则》履行职务,又指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他强调立法会本身作为民意机关,议员本来可依从人民意愿去对政府议案作出支持、反对或弃权的决定,故即使否决议案亦无碍他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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