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结等罪 3男准保释押9月再讯

2020-07-14 13:05

被告李启发(中) 。陈楚琨摄
被告李启发(中) 。陈楚琨摄

去年10月12日再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事隔逾半年今有3男被落案起诉非法集结、违《禁蒙面法》等罪,其中一男被告为早前涉及藏有汽油弹的轻度智障男李启发,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提讯。案件押后至9月22日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3被告获准保释外出。

3男被告为20岁陈立凯、32岁李启发及15岁男学生,他们同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指他们于去年10月12日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在旺角警署外的公众地方参与非法集结。他们另被控违《禁蒙面法》,指他们身处非法集结时各使用口罩、头罩及围巾。

陈及李亦各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在同日同地分别管有镭射笔;而男学生则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即管有一支喷漆。除男学生以2000元保释外出,另外两被告获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可离港,亦要守宵禁及禁足令。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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