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生意诈骗340万元 两电线生产商前职员判囚

2020-07-07 19:11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罪行。资料图片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罪行。资料图片

两名电线生产商前雇员串谋以欺诈手段,转移该生产商达340万元的生意予另外3间公司,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两名被告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最高32个月。

彭永达,40岁,信诚电线有限公司(信诚电线)前客户主任,及苏影娴,47岁,信诚电线前助理客户主任,分别被判入狱32个月及27个月。法官姚勋智判刑时称,两名被告的量刑起点均为监禁54个月,但考虑到彭永达认罪及向信诚电线归还25万元,将其刑期减至32个月。法官续称,考虑到苏影娴认罪及向控方提供协助,将其刑期扣减一半至27个月。

苏影娴早前承认三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彭永达早前则承认上述其中两项与苏影娴同被控的串谋诈骗罪名。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彭永达及苏影娴于案发时分别为电线生产商信诚电线的客户主任及助理客户主任,负责向客户销售产品。苏影娴在彭永达监督下工作。彭永达及一名生意伙伴于2014年6月成立一间贸易公司,而另外两间公司亦与彭永达有关联。

彭永达及苏影娴于2012年中至2016年6月期间,一同串谋并与其他人士串谋,向信诚电线讹称另一间供应商曾向彭永达的公司及上述其中一间有关联公司提出,能够以低于信诚电线的售价供应电线。案情透露,苏影娴亦承认她与彭永达及其他人士串谋,就另一间关联公司,向信诚电线作出相类虚假陈述。彭永达及/或苏影娴于是建议信诚电线以同样低价,向彭永达的公司及该两间有关联公司出售该等产品,以成功取得订单。信诚电线批准有关安排,并于上述期间收到由彭永达的公司及该两间有关联公司所发出的订单,以订购多款电线产品。

案情透露,信诚电线其后被安排以折扣价,向该3间公司供应发票总价约340万元的该等产品。信诚电线因而就上述订单少收至少82万多元。彭永达及苏影娴其后安排上述其中一间有关联公司,向彭永达的公司供应该等从信诚电线购入的电线产品。而17名信诚电线的客户获告知他们计划从信诚电线购买的电线产品已售罄后,被转介予彭永达的公司及另一间有关联公司。苏影娴在接受廉署人员警诫会面时承认,她将信诚电线的客户转往该等由彭永达拥有或与他有关联的公司,因而收取彭永达15万元。信诚电线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吴政煌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伟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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